轉載自
http://blog.monkeypotion.net/reading/gameprogreading/top-ten-traits-of-a-rockstar-software-engineer
原文出處:Top 10 Traits of a Rockstar Software Engineer
這是一篇很有意思的短文。文中條列出不多不少、總共十項優秀軟體工程師所應具備的特質,並且很微妙地將軟體工程師比喻成搖滾明星。你是公司的主管嗎?按照這些特質尋找人才就對了!你是在學的學生嗎?按照這十項特質的方向努力學習就沒錯了!
在這十個特質中,我認為最關鍵、同時也是寫得最為貼切的莫過於第一點:Loves to Code。
1. 真心喜愛程式 (Loves to Code)
程式設計,是一種發自於內心、不求回報的付出 (Labor of Love)。如同任何的職業一樣,唯有具備滿滿的熱情,才能完成真正偉大的事情。一般人的誤解,常認為撰寫程式是一種機械化,或者純然科學化的行為。事實上,最棒的軟體工程師是工匠 (Craftman),能夠將能量、巧思以及創造力注入每一行的程式碼當中。優秀的工程師,知道程式碼區塊何時被琢磨至完美的程度,也知道在大型的系統中,這些區塊何時會如同謎題般巧妙地拼湊組合起來。熱愛撰寫程式的工程師所獲得的喜悅感,就像是作曲家完成一首交響樂所感受到的狂喜;而也正是這種興奮感以及成就感,使優秀的程式設計者們真心熱愛程式設計。
我個人非常、非常地喜歡以上整段的敘述。Labor of Love 是一個非常棒的形容詞,幾乎將我內心最深層的感動,完整無缺地表達了出來。是否有時會覺得累、覺得倦,或是覺得不知所做為何?不妨回頭找找自己最初的本心吧。
2. 把事情完成 (Gets Things Done)
有些技術人喜歡只說不做,而優秀的工程師是會真正去做事的人。有些人為了找出最佳的方法解決問題,會花費數週的時間設計出複雜且多餘的系統架構與函式庫;真正優秀的程式設計者應該問自己:什麼才是解決問題最容易的途徑?
請記得我們身處現實世界中,而非傳說中的理想境界,沒有所謂的完美解決方案存在。做為程式設計者,我們所應當盡力去做的事情,就是利用手邊既有的各種資源,以最有效率的方式完成交派的任務。如果不能夠把事情完成,再神妙的構思與設計都只能活在白日夢,以及那些不著邊際的大話裡。
3. 持續地重構程式 (Continuously Refactors Code)
撰寫程式,與雕刻非常相像。就像藝術家會不斷地改善自己的創作作品,程式設計者也會持續性地改造自己的程式碼,只為了以最好的方法達到需求的目標。
不要變成老舊程式碼的奴隸。當這些程式碼是由其他人撰寫的時候,你或許可以輕易地推卸責任或者怪罪於別人;但是在多數的情況下,當這些可惡的程式碼,是由你自己所撰寫的時候,才是最令自己捶胸頓足、欲哭無淚的時候。請拿出細心、耐心與愛心,勇敢地挑戰那些殘破不堪的老舊程式碼吧。
4. 使用設計模式 (Uses Design Patterns)
所謂的模式 (Pattern),是不斷重現在自然界與人類行為中的各種情境以及機制;而軟體工程也不例外。優秀的工程師能夠辨認出系統中所使用的設計模式,並且善加利用各種設計模式,同時也不受制於它們。
設計模式是前人智慧的結晶,幫助我們解決重複出現的類似設計難題,同時也成為程式設計者之間的溝通橋樑;但請記得,它們絕對不是程式設計中的萬靈藥:不要為了使用設計模式而使用設計模式;設計模式並不能使原來就很差勁的程式碼變得比較高明。
5. 撰寫測試 (Writes Tests)
有經驗的程式設計師,總是能夠瞭解撰寫測試程式碼的價值所在。測試的存在,能夠證明撰寫完成的系統運作無誤,並且確保過去曾經發生過的臭蟲問題不會再次重現。
為了進行測試而撰寫多餘的、與功能無關的程式碼?專案的進度怎麼辦?還有許多功能項目需要完成?所有的理由都是忽略撰寫測試程式碼的好理由。直到被臭蟲痛咬一口之前都是。花費心力在關鍵的程式碼區塊中撰寫測試,將能夠為你節省下難以計數的除錯時間;但很遺憾地,就我所知,目前台灣的業界並沒有撰寫測試程式碼的風氣,仍然亟待改進。
6. 善用既存程式碼 (Leverages Existing Code)
重新發明輪子一直都是軟體產業中的大問題。優秀的工程師會專注於三種不可或缺的復用 (Reuse) 層面:第一,使用同儕已經撰寫好並且經過測試的系統架構;第二,善用第三方團體所提供的函式庫;最後,則是利用某些網路服務所提供的便利功能。正確地善用既存的程式碼,才能使程式設計者專注於真正重要的任務上,也就是應用程式本身。
不要再寫第一千零一個 Linked List 類別了!不使用其他人撰寫的元件,堅持所有的功能都要由自己親手完成,究竟是自大、自爽、自衛還是自慰?請搞清楚自己的目的、專案的目標,以及核心關鍵的任務。
7. 專注於可用性 (Focuses on Usability)
好程式設計師專注於使用者。無論使用者是事業體或者個人,無論程式設計者為消費性軟體公司或者投資銀行工作,專注的焦點同樣在於可用性。優秀的程式設計者會非常努力地工作,只為了使系統更加簡單並且更為容易使用。他們無時無刻都會想到使用者,不會撰寫出錯綜複雜只有怪咖能夠理解的系統。
這是一項經常被忽略的重要特質。有時候,程式設計者寫得太開心太入迷,往往會忘了撰寫出來的程式,是需要交給其他使用者使用的東西。對於程式設計者來說,使用者的角色其實存在於許多不同的面向中,包括專案中的主程式、企畫設計者,以及遊戲成品的玩家,都是開發過程中需要「常在我心」的使用者。
8. 撰寫可維護的程式碼 (Writes Maintainable Code)
工程師界的小秘密:撰寫好程式碼或者壞程式碼,所花費的時間一樣多!紀律良好的工程師,會從第一行程式碼就開始思考維護性以及程式碼未來的演化。絕對沒有任何理由寫出醜惡的程式碼、橫跨數個頁面的函式,或者帶有稀奇古怪名稱的變數。每一字、每一句、每一行的程式碼,都應該恰如其份地展示出它們原先擁有的意涵。
不要總是認為以後、未來或者某一天,一定會有機會回頭改寫那些從前寫不好的程式碼,因而和自己做出妥協,寫出只是暫時堪用的程式碼。事實上,不遵守紀律的程式撰寫方式,不僅難以節省開發的時程,更無法順利推動專案的進度。重構的觀念與程序並不是偷懶的藉口,也不能拯救一個病入膏肓的系統架構。維持良好的寫作風格、命名規則以及嚴謹的設計架構,都是非常重要的基本守則。
9. 能夠以任何程式語言撰寫程式 (Can Code in Any Language)
優秀的程式設計師或許會有個人喜愛的程式語言,但從不固執迷信於其中。在很多的情境中,程式語言的重要性往往不如那些伴隨程式語言而來的函式庫。優秀的程式設計者能夠體認這項事實,並且願意去學習新的程式語言、新的函式庫以及新的方法以建造出更好的程式系統。
對於知識,要求知若渴;對於自己,要能虛懷若谷。保持開放的心態,對新鮮的事物保持孩子般的好奇心;而不是像個「大人」般被冷漠的態度與嘲諷的言語佔據內心,困守在象牙塔中而不自知。電腦科學與軟體程式設計領域的進展飛快無比,不止要從書本中獲取知識,更要盡可能地從網路、研討會,甚至身邊的同儕,學到那些經過真實歷練的經驗與智慧。
10. 瞭解基礎的電腦科學 (Knows Basic Computer Science)
優秀的工程師需要紮實的基礎。也許你沒有資訊科系的學位,但你不能不認識其中的基礎知識:資料結構與演算法。明星級的程式設計師不但需要瞭解,更要能夠內化這些基本知識,因為擁有這些知識基礎,將能夠幫助我們在軟體系統中做出正確的設計決定。
在 90% 的狀況中,我們不會需要使用複雜可怕的資料結構或令人畏懼的演算法,但是請至少先瞭解其中最基本首要的部分。什麼時候該用 vector?什麼時候可以用 list?如果使用 deque 的話有什麼差別?應該優先考慮執行效能,或者優先考慮記憶體空間,甚至是未來擴充的彈性?不同的資料結構與演算法之間,有沒有不同的取捨?招式是死的,用的人是活的,能夠順應局勢見招拆招,才是好本事!
以上,就是為了成為超級星光大道的 Super Star Programmer 所需具備的十項基本特質。看完上述十點特質之後,是不是覺得好像還少了點什麼?是不是有某個很重要的特質沒有被列入其中?還有什麼樣的態度、能力或特徵,是你認為做為一位優秀的程式設計者所不可或缺的呢?歡迎提出來討論喔~ ^_^